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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察|男子拍视频称在拘留所喝酒吃肉,河北警方:是在楼道里

   2017-05-19 778 0
核心提示:拘留所内能喝酒,还能用手机?近日,河北衡水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视频称,自己在拘留所内吃肉喝酒,还能抽烟、使用手机等,并表示在
拘留所内能喝酒,还能用手机?近日,河北衡水一男子在网上发布视频称,自己在拘留所内吃肉喝酒,还能抽烟、使用手机等,并表示“在这里头这叫事儿吗?”
5月18日,河北衡水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号“衡水公安”发布消息称,该视频内容不真实,系行为人郭某在某医院楼道中拍摄。目前,郭某已因寻衅滋事被行政拘留。
”铁蛋哥”网传视频截图。  本文图片均来自微信公众号“衡水公安”
【传言】
5月17日,河北衡水市公安局桃城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,有人录制一段视频声称在拘留所内,视频在网络上传播。
澎湃新闻在视频中看到,两名男子在“铁窗”内抽烟,并对镜头称“在里面不赖,有吃的有喝的,有烧鸡有肉,能用手机。”
视频中,一名男子还多次表示,“在这里头这叫事儿吗?不就打个小架什么的吗?”
【辟谣】
5月18日,“衡水公安”发布消息称,此视频流传开来后,桃城警方立即开展侦查工作,经侦办,将拍摄录制视频人员成功抓获。
警方将拍摄录制视频人员成功抓获。
经查,5月15日13时许,违法行为人郭某(2008年3月份因犯聚众斗殴罪被桃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)在衡水市某医院探视病人时,看到楼道中的窗户铁栅栏类似拘留所监室,遂产生了拍摄一段假装被拘留后有人探视的视频的想法,并将该想法告诉朋友肖某,肖某表示同意。
随后,郭某将手机放置于窗户栅栏外,镜头对着楼道,郭某打开其手机上的某软件并开始录制,声称自己在拘留所内能抽烟,能使用手机等。录制完成后上传至该直播软件进行网络传播,并在多个微信群中进行转发。
实际拍摄地场景,可看出非拘留所。
“衡水公安”称,视频转发后,有好多网友评论并对拘留所进行质疑,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目前,违法行为人郭某因寻衅滋事被桃城分局依法行政拘留,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。
针对此事,衡水警方提醒,广大市民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论,网络不是法外之地,不能随便将恶意造谣信息发布到网上予以传播,对于在网上发布的恶意造谣信息,广大网友要做到不轻信、不传播。对于出于个人不良目的在网上乱发视频,在网上肆意煽风点火,搬弄是非,混淆视听、到处散布造谣信息者公安机关将依法对其严厉打击处理。
(责任编辑:小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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